幼兒學前扣除額 有排富條款

稅務QA/幼兒學前扣除額 有排富條款         2012/01/17
【經濟日報/稅務問答】      
  新北市泰山區吳小姐問:所得稅法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,相關規定為何?
       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:政府已實施2歲以前的生育津貼、保姆托育補助等幼托補助及5歲幼兒免學費等措施,對於養育2歲以上,5歲以下的幼兒之家庭,政府並沒有給予補助,本修正案旨在照顧與彌補這個缺口,修正案適用範圍從行政院版本的2歲以上、5歲以下的幼兒,擴大到5歲以下全部適用。但訂有排富條款,適用對象排除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%以上及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納稅義務人不適用之。即所得淨額低於113萬元且基本所得額在600萬元以下的家庭才能適用此項優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