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保局長戴桂英表示,最快本月就會公告補充保費扣繳辦法、健保法施行細則等相關子法規。
健保局昨(1)天舉辦健保17周年慶,二代健保能否7月上路,備受關注。戴桂英強調,以7月為首要目標,但依法要由行政院公告。屆時,民眾累計逾四個月以上的獎金,以及每筆逾下限的股利、利息、租金、兼職所得、執行業務收入每筆2,000元以上,都要課百分之二的補充保費。
不過,雇主方面的補充保費徵收金額就沒有下限規定;亦即,只要企業主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,超過受僱員工當月總投保金額部分,就要繳補充保費。「薪資所得總額」的計算方式,是依照所得稅徵收格式代號為五○,全包括在內,包括薪金、俸給、工資、津貼、歲費、獎金、紅利,以及車馬費等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給予等,扣除員工每月總投保金額後,全都要課百分之二的補充保費。
有些企業喜歡高薪聘用研發人員,價碼之高,遠超過最高投保金額18萬2,000元,超過部分,也要計算補充保險費。至於兼職員工,健保局承保組專門委員洪清榮說,企業若未幫他投保,不管勞雇雙方,都要另外負擔百分之二的補充保費。大量聘僱這兩種員工的企業,未來保費負擔將加重。
以所得格式代號五○為薪資所得總額來計算補充保費,專家認為爭議不小。像外籍人士受邀短期來台演講,因未參加健保,當事人完全不必課補充保費,付錢的企業則不然,還是要繳。不只如此,通過國家考試的專技人員,如醫師、律師、會計師等高收入者,若是自行開業,無論賺再多錢,都不必繳補充保費。參加職業公會的人,兼職所得完全不必繳補充保費。
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惠惠、張嘉芳/20120302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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